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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武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1-12-09 14:03:00  来源:  作者:临武检察
 

县十七届人大六次

会议文件(十四)

 

临武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12月28日在临武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周 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今年以来,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落实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从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

一、维护公平守护正义,自觉践行新时代检察工作职责使命

着力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今年以来,共批准逮捕67件105人,提起公诉126件218人,监督侦查机关立案7件7人、撤案4件4人,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2份,追捕1件1人,追诉漏犯4人、漏罪8人,抗诉改判1件1人。深入开展社会治安集中整治活动,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涉毒涉赌和“两抢一盗”等刑事犯罪。依法批捕起诉了以邹某为首的17人跨县、市、区贩毒团伙,捣毁了这一长期危害我县的贩毒链条。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共批准逮捕13件24人,已提起公诉12件22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坚持把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作为工作重点,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审查起诉监察委移送案件3件4人。

着力做强民事检察工作。牢固树立精准监督理念,不断提升民事检察工作质效。重点加强对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今年共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5件。积极开展协助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1件,着力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着力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加强对行政诉讼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维护行政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今年,共办理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监督案件15件。针对农村建房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未批先建等问题,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2份;对部分在校学生参与电信诈骗违法犯罪存在的制度管理漏洞,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2份。

着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立足公益诉讼职能,与相关行政机关建立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大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加大对重点领域的公益诉讼线索摸排,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6件,立案审查7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5件。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依法办理了我县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针对一起跨省倾倒在我县300余吨废油渣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人履行污染治理义务,赔偿环境污染损失160余万元。积极开展限塑令专项监督活动,督促相关部门采取措施有效减少白色污染,提高居民环保意识。开展了网络餐饮安全专项监督行动,对我县网络平台商户进行全面排查,受理线索38件,督促相关部门对17家不依法公示食品安全信息的商户进行规范整顿,切实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积极探索公共安全领域案件,排查全县所有正在执行强制戒毒、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驾驶证注销情况,立案审查6件。加大国有财产保护领域案件办理,为国家追回应缴纳税款2万余元。

着力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紧紧围绕“规范监督,加强办案”的工作理念,努力提高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监督实效。共向司法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7份,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1份,监督撤销缓刑案件2件2人,核查漏管案件7件7人,撤销暂予监外执行收监1人,监督收监判处实刑未执行人员12人。开展了对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监管不力问题的监督,对监管部门实行每月通报制度,进一步规范对被剥夺政治权利人员的监督管理。与县法院、县司法局、县看守所建立了工作联系机制,通过加强信息共享,进一步从源头杜绝脱管、漏管及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情况。

二、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在服务保障中彰显检察担当

主动投身疫情防控大局。坚决贯彻党中央、省、市和县委及上级院关于疫情工作决策部署,坚持防疫和履职“两手抓”。积极参与社会面疫情防控,认真做好了院机关的防护、消毒和人员登记、管控工作,对排查出来的1例有武汉停留史的疑似病人,联合社区对其采取严格的居家隔离措施,严防疫情扩散风险。强化涉疫情案件办理,贯彻落实“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的《关于组织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检察业务工作的通知》,坚决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犯罪行为。成立了办案小组,专门办理涉疫情案件,与公安、卫健等疫情防控部门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期间我县的社会管理秩序,随时做好准备,坚决从严从快打击在疫情防控期间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活动,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全力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2020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我院充分发挥班子成员、党员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全力做好万水乡门头村和长坪村的联系帮扶工作,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工作,保持对涉及扶贫领域犯罪的高度关注,同时积极推动司法救助与脱贫攻坚深度融合,防止因案返贫。对2名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刑事被害人实施了“1+N”的多元化救助方案,帮助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6万元,并协调民政部门和所在乡镇为其解决低保等救助措施。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胜之年,我院按照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工作,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今年以来,共批准逮捕涉恶案件6件1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涉恶案件7件36人,追诉漏罪4人,追诉漏犯2人,抗诉改判1件1人。坚持从严从快方针,批准逮捕起诉了以王某武为首的15人强迫交易涉恶犯罪团伙。充分发挥审前主导作用,对涉恶案件积极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进一步提高办案质效。针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唐某辉等人寻衅滋事罪一案,我院承办人在认真审查后认为该案可能系涉恶案件,向公安机关发出继续补充侦查提纲完善证据,查实了唐某辉等人涉恶案并追诉1人;在办理黄某川等人涉恶案过程中,通过严查细审追诉漏罪2人。积极开展对涉黑涉恶案件提出高质量检察建议专项活动,针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以及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发出检察建议6份,提出建章建制意见,进一步铲除滋生黑恶势力土壤。

依法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进一步找准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切入点、着力点,努力营造公正、法治、有序的营商环境。坚决打击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刑事犯罪,依法办理了王某国等8人对我县某民营企业实施强迫交易犯罪一案。妥善办理疫情防控期间涉企案件,对涉案民营企业人员切实做到慎捕慎诉,最大限度降低司法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对依法可不羁押的一名民营企业负责人李某变更强制措施,保障了该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针对另外一起涉案企业负责人姚某勇,我院在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后,及时将涉案扣押款350余万元予以返还,有效缓解了该企业复产面临资金紧张的困境。主动聚焦企业家司法需求,联合县工商联组织开展了“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切实增强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防控风险。强化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结合检察职能,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积极推进我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25人、不起诉13人,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严格执行检察长接待日、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释法说理、刑事被害人救助等制度。全面落实“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工作要求,今年以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0件,回复率100%,开展检察长接待日30次,接待来访群众40余人次。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安排干警深入社区、乡镇开展“扫黑除恶”、禁毒、综治民调、信访维稳、宪法宣传等集中法制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积极防控金融风险,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以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对两名拖欠临武某商业银行贷款的“老赖”批准逮捕。加强对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深入县三中开展 “同舟共济,检护明天”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对学校复学疫情防控、法治教育、校园安全等方面工作提出建议;在县五中设立了法治教育基地,检察长进校园亲自讲授法治教育课;积极与县妇联等部门建立联络衔接机制,共同开展“百场宣讲三年行动”活动,组织干警走进汾市、香花镇等乡镇中、小学进行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三、深化改革增强动力,在创新发展中激发检察活力

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检委会委员评查案件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办案质量。严格落实检察官办案主体责任,坚持领导带头办大要案、疑难复杂案。今年以来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147件,检察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敏感案件8件。扎实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完善认罪认罚自愿性保障和合法性审查机制,今年以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120件200人,适用简易程序办理案件14件23人,适用速裁程序办理案件2件2人。

顺利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按照最高检察院、湖南省检察院安排部署,落实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方案,实现了部门优化重组,人员平稳调整,工作无缝衔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并行发展工作格局。改革后县检察院内设机构由原来的13个调整为5个,其中,3个业务部门,2个综合行政部门,机构职能更加优化。此次内设机构改革中,我院按规定对5名班子成员(均为员额检察官)分工进行了调整,对6名员额检察官进行了轮岗交流,员额检察官轮岗交流率达85%;选优配强内设机构部门负责人5名,部门副职7名,共提拔中层干警10名,中层干警平均年龄由原来的46岁下降到34岁,积极营造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工作氛围。

大力提升检务保障水平扎实推进检委会信息化建设,部署开展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检委会子系统建设,现已初步完成了检委会会议室的信息化搭建,下一步还将根据信息化建设要求继续完善硬件设备。按照高检院关于加快科技强检和创新检察技术工作发展要求,积极推进检察机关“两房建设,不断提高检务保障能力。今年10月,在县委、政府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大力支持下,我院“两房”已恢复施工,主体工程预计在2021年1月完工。

四、锻造队伍提升素能,在从严治检中树立队伍形象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强化理论学习武装头脑,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党课等形式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健全完善《临武县人民检察院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不断强化司法办案过程中舆情风险意识,切实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扎实开展党建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2020年,我院党建工作以争创全市“五化建设”示范点,打造“一院一品”的党建工作品牌为目标,切实提高机关党支部的整体水平。通过组织干警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党建促脱贫爱心捐赠等活动,进一步坚定干警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追求,有效增强了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注重综合素质建设。坚持素质强检、人才兴检,多渠道提升干警政治素能和业务能力。健全完善检委会委员业务学习例会制,每月组织委员开展业务学习一次,通过探讨案例,参与“疑难复杂”案件的办理,提升检委会委员决策水平。坚持把青年干警培养作为队伍建设的重点来抓,建立青年干警列席检委会制度,不断提高青年干警业务能力。强化检察业务培训学习,先后组织二十余人次参加省、市院网络专项业务知识培训,重点学习了修改后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和新颁布的《民法典》,切实提高干警理论水平和法律素养。坚持推进检察文化建设,积极争创“省级文明标兵单位”,在市、县文明办的指导下,各项创建工作成效显著,现已顺利完成了省文明办的检查验收。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严格执行党纪检规,持续抓好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以落实上级检察机关系统内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为抓手,深入推进纪律作风建设。针对市检察院党组第一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我院细化整改任务,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坚持立行立改、限期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所有问题全部如期整改到位,同时制定了15项意识形态、纪律作风、内务管理等方面制度。今年5月份,市检察院巡察组对我院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验收,我院巡察整改工作得到了市检察院党组充分肯定。

五、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把讲政治作为第一位要求,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检察工作重要决策、重大事项、重点案件党内请示报告制度,自觉在党的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主动向县委、县政法委汇报检察工作15次,对县委安排的工作和任务,坚决高效完成,确保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在检察工作中不折不扣得到落实。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之下,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主动落实审议意见和工作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自身工作。全年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12次,专题汇报公益诉讼、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内设机构改革等工作情况4次,接受专项工作监督2次、人大任免人员履职评议2次。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开展上门走访邀请参加检察开放日、庭审观摩等活动5

广泛接受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加强与政协委员联络,主动向县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3认真听取意见建议邀请政协委员参加检察机关重大活动4,办理政协委员关于打击毒品犯罪提案1深入推进检务公开阳光工程,积极开展人民监督员监督月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工作通报会并听取意见建议,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依托12309中国检察网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6条、法律文书142份、案件程序性信息382条,充分利用检察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检察工作信息800余条。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得益于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的鼎力支持和全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的重视关心和支持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一年以来的工作,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困难和不足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大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落实双赢多赢共赢等司法理念还不够到位;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有待进一步强化三是检察队伍的素质能力与新时代人民群众的司法期待还有差距四是检务保障能力不足,“两房”建设任重道远。我们将正视这些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用责任和担当认真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之年。我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继续紧扣全县工作大局,突出检察工作主题,坚持立足实际、真抓实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加压奋进,保持全省第一方阵,努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服务临武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2021年将重点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是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决执行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抓牢抓实党建工作,抓紧抓实意识形态工作,始终保持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主动保障临武经济社会发展。积极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结合检察职能,积极推动临武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有效开展,切实服务保障临武县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深入开展破坏资源环境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两项立案监督工作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监督活动,严厉惩治扰乱市场秩序、破坏公平竞争、侵犯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各类刑事犯罪,为临武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三是以司法办案为中心,推动“四大检察”协同发力。着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不断优化刑事诉讼监督方式,落实、发挥好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作用,依法贯彻执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做强民事检察工作,优化生效裁判监督,加强虚假诉讼监督,突出抓好民事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积极发挥职能做好公益诉讼工作,聚焦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重点领域,办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公益诉讼案件;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做实行政检察,抓实“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进一步规范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积极促进依法行政。

四是以队伍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夯实检察工作根基。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创建模范党支部为抓手,大力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把专业化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大力推进高素质检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检察人才的培养、储备和使用,努力提升新形势下检察队伍履职能力。坚持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为牵引,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整治活动和警示教育。通过狠抓办案质量,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转变执法理念,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县检察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的决议决定,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用汗水浇灌收获,以实干笃定前行,努力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临武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临武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四大检察】指将检察职能系统地划分为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

②【纠正违法通知书】指检察机关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或出席法庭活动中,发现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或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有违法情况时,为纠正违法行为,向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而制作的司法文书。

抗诉】指检察机关对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要求的诉讼活动,是法律授予检察机关代表国家行使的一项法律监督权。

④【检察建议】指检察机关为促进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结合执法办案,建议有关单位完善制度、加强内部制约监督、正确实施法律法规、完善社会管理服务、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一种重要方式。

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指检察机关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犯罪行为提起公诉时,对需要追究被告人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责任,可以向人民法院一并提起附带诉讼。

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⑦【员额检察官】指从现具有助理检察员以上法律职务的人员中,经过统一遴选标准和程序择优选任,依法行使检察权的检察人员。

【两房】指检察机关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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