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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武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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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2-22 16:01:00 来源: 作者:临武检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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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八届人大二次 会议文件(十三)
临武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2月22日在临武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临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曾 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今年以来,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县委目标定位,主动服务大局,忠诚履行职责,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向前,为临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我院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业务考评先进单位,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被评为全县“十佳政法基层单位”,干警邝海飞被授予“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优秀辅导员”称号。 一、主动融入大局,全力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突出打击重点维护社会稳定。2022年以来,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36人、提起公诉578人。依法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35人,起诉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侵财犯罪66人。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起诉涉黑涉恶犯罪6人。严厉打击宾馆酒店涉黄赌毒案件,起诉组织、容留卖淫犯罪25人。针对我县电信网络犯罪高发态势重拳出击,共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网络诈骗罪344人。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①,依法办理了贺某诈骗、唐某香非法集资、张某合同诈骗等一批重大复杂案件,涉案金额高达3000余万元。加强监检办案衔接配合,强化惩治腐败犯罪合力,共依法办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其中副处级干部1人,正科级干部1人),已起诉2件2人,县舜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钟英建受贿一案将于近期依法提起公诉。 服务中心工作彰显检察担当。坚决贯彻党委决策部署,统筹安排全院干警积极参与疫情防控、森林防火和乡村振兴工作。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对疫情期间运输走私冷链涉疫制品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快审快结,四名被告人被依法提起公诉。切实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对未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的乡镇和行政机关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3份,督促及时整改。对违规野外用火引发的违法犯罪加大惩处和警示力度,对1起失火案的被告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②。情系乡村振兴,支持万水乡门头村集体经济发展,为向日葵苗地建设提供资金支持7万元,有效流转土地80余亩。组织开展“倾情圆梦‘微心愿’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为30余位贫困学子送去文具书籍,以实际行动关爱留守儿童。 参与社会治理加强风险防控。全面落实群众信访工作要求,为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贡献检察力量。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4件75人次。年近七旬的雷某,因被他人冒名顶替而背上犯罪案底,导致养老金停发。对这一信访案件,我院高度重视,办案干警往返多地调查取证,最终为其查明真相,相关部门及时补发了养老金。秉承为民情怀,办理司法救助案件9件,帮助困难群众获得救助金10万余元。落实检企联系制度,院领导带头深入县域重点企业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倾听司法诉求,为企业提供法律帮助。在“‘心连心、面对面’干部下访解难题,为民服务办实事”活动中,全院干警下沉乡镇19个村、组,深入走访群众,排查矛盾纠纷。坚持普法进社区,积极开展“防电诈、防涉毒、防非法宗教、防非法上访、防涉黑涉恶”宣传教育活动,有效促进临武法治建设。 二、依法能动履职,着力提升“四大检察”工作质效 公正司法,刑事检察不断做优。始终把维护司法公正作为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不断强化刑事诉讼监督职能。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案件,监督立案2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监督撤案4件。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③43份,纠正漏捕6人、纠正漏诉1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④1件8人,提请市检察院抗诉2件2人,依法向审判机关发出检察建议⑤10份。坚持宽严相济,认真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⑥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⑦,在对严重暴力犯罪从严打击的同时,对社会危险性小、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捕、不起诉95人,对4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在校大学生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守正创新,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稳步做强。2022年,共办理民事检察案件238件。通过提供法律咨询、帮助收集证据、拟写法律文书等方式,支持40余名农民工起诉欠薪企业,追索劳动报酬共计85万余元,依法为弱势群体维权“撑腰”。对法院同案不同判的2起民事生效裁判案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办理行政检察案件60件,其中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41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0件。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针对在办理非法占用农用地行政处罚案件中,行政执法部门存在怠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情形,依职权立案2件,涉案土地面积40余亩,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精准发力,公益诉讼检察深入推进。聚焦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红色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等重点领域,强力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7件。对非法占用农用地的3家企业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对1所非法占用农用地的民办学校作出民事公益诉讼支持起诉决定,共向违法企业和相关人员索赔森林生态功能损失费、生态环境修复费及惩罚性赔偿金共计1000余万元。加大红色资源保护力度,对临武县十八岿烈士陵园及45座管护不到位的散葬烈士墓依法启动公益保护程序,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5份,助力我县散葬烈士墓集中迁葬。积极参与全市检察机关环境保护税专项检察行动,督促税务机关及时收回环境保护税22万元。 三、深化精准监督,有效捍卫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切实履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职责,深入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牵头组织县教育局等9部门召开座谈会,共同签发《临武县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工作协商机制》,凝聚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合力。2022年,共审查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16件28人,发出监护令36件。依法对长期性侵弱智幼女的李某以强奸罪提起公诉,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立案监督郭某平涉嫌猥亵儿童罪一案,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针对宾馆、酒店多次发生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督促公安机关对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入住的6家涉案宾馆、酒店依法作出处罚,有效规范行业管理。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选派6名干警担任县城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常态化开展巡回法治宣讲,在校学生的法治意识得到有效提升。 坚持人民至上办好民生实事。为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刚性,切实推动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与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在全市率先出台《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办法》。今年以来,共有11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转化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开展了燃气安全检查,水源地保护等三项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共立案36件。经过实地走访、调查取证,对长河水库、万水洞水库存在的污染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履行职责,经验做法被《人大代表报》、《湖南法治报》等多家媒体推介报道。 规范刑事诉讼执行工作。加强对监管秩序、刑罚执行、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2022年,共向司法机关和监管场所发出检察建议16份,纠正违法通知书40份,开展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6件6人。在切实履行驻看守所检察职责的同时,协助配合市检察院开展常规巡回检察,对监管场所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跟踪监督。为规范罪犯刑罚交付执行工作,确保刑事诉讼执行全面到位,牵头起草了《临武县判处实刑罪犯交付执行工作细则》,监督25名判处实刑未执行罪犯及时收监,推进刑事诉讼执行工作规范有序,助力平安临武建设。 四、强化政治引领,努力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提升干警思想政治水平。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组织干警集体收看收听最高检、省院、市院检察长党课,提升干警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扎实开展“一课一片一实践”,在县委党校龙归坪分校举行“严守纪律规矩 永葆敬畏之心”主题党日活动,聆听“六个支书一台戏”的感人故事,进一步坚定干警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追求,有效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强化综合素质建设。坚持人才兴检强检,组织干警参加上级院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30余次;积极开展业务骨干授课,庭审观摩评议、办案技能竞赛等岗位练兵活动,努力提升干警法律理论水平和实际办案能力。推行“导师带新人”人才培养机制,完善青年干警列席检察官联席会、检委会制度,助力后备人才成长。加强检察文化建设,举办辩论赛、读书分享会、趣味运动会、气排球比赛等活动,激发队伍团队精神,有效提升精神风貌。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深化干部作风建设,争创清廉检察机关。切实履行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对干警工作纪律、工作作风、执法状况开展“大排查、大扫除、大整治”,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加强对重点关键岗位廉政效能风险防范管理,开展提醒谈话、例行谈话、任职前谈话40余次,筑牢干警思想防线,增强防腐拒变能力。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对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60件,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五、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 坚决落实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重要工作、重要部署、重大案件主动向县委、县委政法委报告,对县委安排的工作和任务,坚决高效完成。在县委常委会上,专题汇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的主要精神,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得到县委高度重视。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专题汇报公益诉讼检察、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工作情况;积极配合开展专题调研和履职评议,3名员额检察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加强与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通过上门走访、寄送资料、邀请视察以及专题座谈等方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诚恳听取意见建议。 广泛接受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加强与政协委员的联系,邀请参加检察开放日等重大活动,自觉接受民主监督。深入推进检务公开阳光工程,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参与案件听证18次,助力矛盾争议实质性化解,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依托12309中国检察网⑧发布案件信息923条,在检察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检察工作信息400余条。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取得的成效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县政协的民主监督,离不开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关注关怀。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一年以来的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困难和不足:一是在高质量发展新要求、新形势下,服务大局的思路还不够开阔,工作的力度、精准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法律监督理念还需持续更新,司法办案质效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相比还有提升的空间;三是检察专业化建设仍需持续努力,检察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任重道远。我们将正视这些困难和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临武县检察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省、市、县委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服务临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目标,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升检察监督质效,开创临武检察工作新局面。 一是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党的绝对领导融入到检察履职全过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市委责任清单,加强对法律监督工作的思考与研究,着力提升法律监督理念。坚决执行市委、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压牢压实党建工作职责,抓紧抓实意识形态工作,推动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确保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二是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为临武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主动服务全县工作大局,统筹做好信访维稳、平安创建、安全生产、乡村振兴等关系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关乎人民群众民生福祉的大事小情。坚持扫黑除恶常态化,始终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严惩的高压态势。深入开展破坏资源环境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监督活动。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严厉惩治扰乱市场秩序、破坏公平竞争、侵犯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各类刑事犯罪,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以强有力的履职服务保障临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是以司法办案为中心,把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强化刑事检察监督,纠正侦查违法、定罪量刑不当、刑罚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强化民事检察监督,精准开展民事裁判结果监督,完善支持起诉机制,依法救济民事权利。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和非诉执行的全流程监督,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推动案结事了政和。充分运用磋商、诉前检察建议以及起诉等多种监督手段,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及时解决公益受损问题。 四是以队伍建设为抓手,为新时代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突出业务能力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提升素能锻造本领。着力优化检察管理体系,健全完善考评奖惩机制,有效激发队伍潜能。强化检察权监督制约,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确保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功崇惟志,业广惟勤”。各位代表,县检察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的决议决定,忠诚履职,埋头苦干,勇毅前行,为加快“五个临武”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附件
《临武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①【涉众型经济犯罪】指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侵害不特定多数被害人的经济利益,依照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一类犯罪的统称。主要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犯罪活动。 ②【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指检察机关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犯罪行为提起公诉时,对被告人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责任一并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诉讼。 ③【纠正违法通知书】指检察机关在办理检察业务过程中,发现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存在违法行为,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纠正违法意见而制作的非诉讼法律文书。 ④【抗诉】指检察机关对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要求的诉讼活动,是检察机关代表国家行使的一项法律监督权。 ⑤【检察建议】指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结合执法办案,建议有关单位完善制度、加强内部制约监督、正确实施法律法规、完善社会管理服务、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一种重要方式。 ⑥【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指在刑事诉讼中体现宽严相济的一项具体刑事司法政策,要求对轻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慎重逮捕、羁押、追诉,依法推进以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非羁押强制措施作为保障诉讼的主要方式。 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⑧【12309中国检察网】指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对外的智能化检察为民综合服务平台12309的门户网站,具体承担检察服务、案件信息公开和接受外部监督等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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