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武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涉赌案件。2017年10月份,曹某甲(己判刑)和李某(在逃)认为在其老家宜章县**镇**村开设赌场参赌人数不多,便决定到临武县**镇**村委开设“虾公鲤鱼”赌场。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13日案发,曹某甲等人在石桥村委多次更换赌场场地,采取流动方式开设赌场。赌场最初的股东有曹某甲、李某,随着参赌人员增多,赌注增大,股东人数也逐渐增多,文某、唐某甲、唐某乙(均已判刑)及被告人林某等人以每次不固定入股的形式加入开设赌场,其中被告人林某(女)入股三次,股金合计人民币15000元。
赌场组织结构较为固定、分工明确,赌场每天的参赌人员少则二、三十人,多则六、七十人,给当地村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和生活带来严重不良影响,社会影响恶劣。2018年1月13日,临武县公安局查获了位于**镇**村委**村的赌场,当场抓获赌场庄家及参赌人员2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