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临武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临武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临武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临武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各项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检察工作规划,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3.依照法律规定对由县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4.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5.负责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6.负责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7.负责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8.受理向县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
9.负责检察机关的理论研究工作。
10.负责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11.负责检务督察工作。
12.负责检察机关财务装备和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13.负责其他应当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临武县人民检察院现有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临武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决算包含的主体范围是机关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466.12万元。与上年1584.75万元相比,减少118.63万元,减少7.49%。收支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两房”建设资金收入较2020年度减少一百余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389.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04.17万元,占比93.87%;其他收入85.19万元,占比6.1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331.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3.12万元,占比79.10%;项目支出278.23万元,占比20.9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1380.93万元,较上年1472.38万元减少91.45万元,降幅6.21%。收支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两房”建设资金收入较2020年度减少一百余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46.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60%,较上一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05.94万元增加140.22万元,增幅12.68%。财政拨款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购置工作网电脑及配套打印设备、开展检委会子系统项目建设等使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46.1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099.58万元,占比88.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57万元,占比4.69%;卫生健康支出25.76万元,占比2.07%;住房保障支出62.26万元,占比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84.9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246.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86%,其中:
1、公共安全-检察-行政运行支出年初预算804.17万元,决算数821.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根据实际工作需求订阅刊物较多、开展党建活动较多,年中有指标调整。
2、公共安全-检察-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年初预算102.8万元,决算数148.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4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追加了办公大楼修缮项目经费及工作网电脑项目经费。
3、公共安全-检察-“两房”建设支出年初预算为0,决算数129.69万元,比例无法计算比预算增加的数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以前年度收回结余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50万元,决算数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10万元,决算数8.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半年有部分人员调离。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年初预算27万元,决算数25.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4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半年有部分人员调离。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年初预算26万元,决算数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变动调整用于行政运行基本支出资金缺口。
8、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年初预算65万元,决算数62.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7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半年有部分人员调离。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67.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4.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9.3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393.7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0.6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4万元,支出决算为23.28万元,完成预算的68.47%,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本年度未开展因公出国交流项目,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3.37万元,完成预算的2.4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从严控制公务接待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节约幅度较大。与上年相比增加1.2万元,增长55.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冠疫情好转,接待活动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19.91万元,完成预算的99.55%,基本与预算数持平,与上年相比增加2.27万元,增长12.8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办案工作量的增加以及车辆较旧,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37万元,占9.91%,,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9.91万元,占90.0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主要用于:无。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37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 52批、来宾241人次,主要是接待全国各地检察机关和国内相关部门交流工作和协办案件等。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9.9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单位本级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91万元,主要是用于机要通信、执法执勤和侦查办案等所需公务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年审费和保险费等支出,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临武县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3.70万元,比2020年增加27.52万元,增加7.51%。主要原因是:新招录了聘用书记员,运行经费有所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本年度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无相关开支。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8.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2.6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财绩〔2022〕1号)文件的部署和要求,我院的部门整体绩效公开工作由省检察院统一开展(详见第五部分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非本级财政拨款收入、补助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产生的结余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产生的结余资金。
五、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指检察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六、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单位用于干警教育培训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单位用于未归口社保的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性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一)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购房补贴(项):指1998年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以后,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向无房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 三公” 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种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https://www.hn.jcy.gov.cn/xwfb/czxx/qtczxxgk/202206/1537346769879302144.html
临武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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