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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武县人民检察院国有资产处置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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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2-05 10:34:00 来源: 作者:临武检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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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湘财资〔2017〕17号)、《湖南省省以下法院检察院国有资产省级统一管理实施办法》(湘财资〔2019〕1号)、《湖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操作规程》(湘财资〔2018〕21号)、《湖南省省以下检察院国有资产处置操作规程》(湘检计〔2019〕12号)有关规定,临武县人民检察院拟对一批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共计固定资产49件,资产原值共计282922元,已全部到达报废年限,经鉴定无维修价值,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按照规定,现将该批资产处置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5日-2023年12月11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事项如有异议,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向临武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反映。联系人:郑岑,联系电话:0735-7760535。本院检务督察人员姓名:陈利辉:联系电话:0735-7760503;邮箱:746548092@.com。
临武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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