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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一份检察建议督促注销5名涉毒人员驾驶证 为道路交通安全“扫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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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4-14 15:39:00 来源: 作者:临武检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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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临武县人民检察院的一份检察建议书,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对我县五名正在执行社区戒毒人员的驾驶证依法予以注销,为我县道路交通安全清除了重大隐患。
吸食毒品人员驾驶机动车,是对道路交通安全的严重破坏,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极大威胁,严重侵害社会公益利益。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对于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戒毒、社区康复措施的……,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临武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针对全县近三年来所有涉毒的上述三类人员的驾驶证是否注销情况进行逐一查询、全面摸排。经调查核实,发现唐某等五名正在执行社区戒毒人员的驾驶证尚未注销。为严格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保障公共交通安全,临武县人民检察院于2021年4月2日向主管行政机关送达了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对涉案五名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依法予以注销。
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立即对上述人员的驾驶证予以注销,并加强对涉毒人员驾驶证注销情况的管理,消除安全隐患。与此同时,针对该案办理过程中发现的相关部门在戒毒决定书送达、信息录入等方面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整改。临武县人民检察院关注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聚焦公共安全,积极稳妥推进“等外”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有效维护了本地的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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