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情回溯
2015年初,湖南省某建筑公司承包了临武县某棚户区改造工程,后将相关劳务发包给了李某,李某又将劳务承包给了李某东、李某华,后李某东、李某华组织李某旭、龙某林、汤某生等18名农民工对相关木工、钢筋、粉刷工程进行施工。2020年初,临武县某棚户区改造工程已完工,经结算李某东、李某华还欠李某旭、龙某林、汤某生等18名农民工21万余元工资。工程完工后,李某旭、龙某林、汤某生等18名农民工多次向李某东、李某华主张清偿所欠工资,但李某东、李某华始终以各种借口搪塞,拒不履行清偿义务。苦于难以收集证据,不懂得法律维权,李某旭、龙某林、汤某生等18名农民工虽多方投诉,但迟迟未追回所欠21万余元工资,一拖再拖。
2、检察机关支持起诉
几个月前李某旭等18名农民工来到检察院哭诉,“自己被拖欠的21万余元工资迟迟未追回,走了相关部门投诉无果,到法院起诉又不懂法不会打官司,请求检察院提供法律帮助。”我院在了解这些农民工追讨工资的具体诉求后,以支持起诉立案审查。随后,立即帮助农民工开展全面调查取证,询问包工头李某东、李某华等人,帮助收集相关合同、结算收据等证据材料。同时,多次督促包工头李某东、李某华、分包人李某、总承包人湖南省某建筑公司支付工资。并于2021年9月底帮助撰写法律文书,支持李某旭、龙某林、汤某生等18名农民工,将李某东、李某华、李某、湖南省某建筑公司起诉至临武县人民法院。
3、千里追薪
因本案涉及时间跨度久远,工程层层分包、转包,牵涉的包工头多,人员无法联系且相互推诿扯皮,办案难度很大。为加快办案进度、确保效果,保障18名农民工21万余元工资及时支付到位,临武县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夏添满主动担当挂帅带领干警驱车远赴长沙。与总承包人湖南省某建筑公司总部进行当面交涉,阐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重要性,同时详细宣讲相关法律规定。最终,成功督促湖南省某建筑公司先行清偿李某旭、龙某林、汤某生等18名农民工被拖欠的21万余元工资,促成案件成功调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